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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我院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任务抓精神文明创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促事业发展,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多次被评为中直机关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荣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共有33家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